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机构设置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 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第五条 临时会议 代表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1/2 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或 者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