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1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授予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 东会可以以决议的形式将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之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