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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股份(601233) -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601233TKGF(601233)2025-04-25 09:27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 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 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 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公司信息的,公司各部门、分公 司、子公司需根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将报送的外部 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 员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义务。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加强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