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丽家族(600503)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600503Deluxe Family(600503)2025-04-25 10:44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关于独立意见 的发表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 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 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 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