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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04月)
300562Transtek(300562)2025-04-25 10:5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的质量,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行为(以下简称 "审计业务")。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 公司可视情况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