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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晖集成(6031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董事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2 第一条 为规范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障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