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600298)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提高股 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安 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的,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