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605018) - 长华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海波)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 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于 2024 年 4 月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选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海波先生:1978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研究 生学历,获机械设计及理论博士学位。曾任宁波大学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讲师、 副教授,机械工程系副主任、院长助理及副院长,美国 Clemson 大学机械工程系 访问学者。现任宁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社会兼职包括中国工程机械学 会理事、摩擦学会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