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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客车(60006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600066YTCO(600066)2025-04-25 11:05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 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 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标准提出建议,并对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进行监督,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 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