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60006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 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 保按照《公司章程》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三条 下列对外担保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会审批: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 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四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所有担保事项,均应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除应当经全体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