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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客车(60006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600066YTCO(600066)2025-04-25 11:05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 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或者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 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 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1 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 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 影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 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