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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客车(600066) -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600066YTCO(600066)2025-04-25 11:05

(二)具有本规则第四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 济等工作经验;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第一条 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 需要,为明确公司独立董事的职权、职责、议事及程序,规范独立董 事运作规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由自然人担任。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 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 资格; (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六)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 前十名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