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600066)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基 础,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应当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 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 1 序,包括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 案材料的完备性和提交时间,并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做出审 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 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公司年度股东会上向股 东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应当说明独立董事当年具体履职 情况,并重点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