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坛生物(600161) - 天坛生物董事会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向董事会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提供公司有关经 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并 执行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事 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四条 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