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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坛生物(600161) - 天坛生物股东会议事规则
600161BTBP(600161)2025-04-25 11:08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 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五)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