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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603348) -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603348Wencan(603348)2025-04-25 12:49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 | |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三条 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股东会的决议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 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四条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行使该项授权时需经 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投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2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公司发行证券作出决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股东会及其参加者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性, 确保股东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