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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60373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603737SKSHU(603737)2025-04-25 12:49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完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 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