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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60373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603737SKSHU(603737)2025-04-25 12:49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 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薪酬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公 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在委员 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