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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6037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603737SKSHU(603737)2025-04-25 12:49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会计报表及附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建设,确立年度财务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工作的基础,规范年 报信息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积极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对年报编制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 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 及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当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1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