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6037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 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