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000544)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资助分为对内财务资助和对 外财务资助。 对内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 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 款等行为。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 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 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 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参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