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6034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修订)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 4 | | --- | --- | | | . | | | œ | | 附 | 则 6 | | --- | --- | | 第六章 | |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第一条 为规范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的选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管理与相关信 息披露,确保公司聘用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证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连贯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 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 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 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