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68861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培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培登) 我作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 2024 年度工作中, 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12 月 20 日,本人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当选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本述职报告所称"报告期"为自本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之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