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既能保障投资者权益,又能为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以及长期战 略的推进提供有力支撑。预案的决策程序、权益分派形式和比例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二、《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 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吴看鸣 2025 年 4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