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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威 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 规定,对深圳威迈斯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 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拟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预期成效等因素,根 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同时,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 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 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