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603486) -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上海石门一路 288 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 26 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98 5488 传真:(86-21)5298 5492 junhesh@junhe.com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中国(仅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正式公布并 实施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核对了 其中相关文件的原件,并取得公司向本所作出的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