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688191)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 求。 | | --- | --- | --- | | | 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 | | |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 | | |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 | | 17 |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 等事项。 | | |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 | | |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 | | | | 息披露义务; | | | |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 | | | 50%以上; | | | |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司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出具的 《关于对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2024〕99号)和《关于对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