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制度。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 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 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 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及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和更新公司关联人 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