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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000056)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熹先生、陈建华 先生、劳丽明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林熹先生、陈建华先生、劳丽明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