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002057) - 舆情管理制度
(一)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有效应对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 舆情,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公司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 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 舆情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四)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