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00205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规范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 产的,按照本制度第 6 节执行。 1.3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 向。 1.4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用募 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