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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30126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301263T&K(301263)2025-04-25 16: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恩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对泰恩康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泰恩 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 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1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9.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17,786.3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不含税)12,578.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208.07 万元。募 集资金已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