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报告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陈 世挺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彭新敏先生、董事 曹志欣先生。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 配置的要求。 因独立董事闫国庆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补选彭新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监督外部 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 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