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彭新敏)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勤勉的义务,认真 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了解公 司的经营情况,并从个人专长出发,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反 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