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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603297NOVEL OPTICS(603297)2025-04-25 16:5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适用于本制度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宁波永 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 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知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人员。 第四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当及时、持续地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第二章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划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