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605081)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希会审字(2025)1686 号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目 录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2) 二、证书复印件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审字(2025) 1686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4年12 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贵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