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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002340)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340GEM(002340)2025-04-25 19:09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峰、汤 胜及离任独立董事刘中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潘峰、汤胜、刘中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