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仕林、童 盼、肖慧琳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1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仕林、童盼、肖慧琳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5 年 4 月 25 日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