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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决策权,确保董事会的 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