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九天: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