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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 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任职的独立董事李萍、杨常郁、马冬林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萍、杨常郁、马冬林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