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300624) -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