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四)未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 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