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300992) -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上述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