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300992)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334.89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33,489.00 万元, 扣除剩余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215.00 万元(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共计人 民币 315.00 万元(不含税),前期已支付保荐费人民币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