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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0507ZPH(000507)2025-04-27 07:57

经核查独立董事邹俊善、刘国山、陈鼎瑜、郑颖的任职经历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局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无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其独立性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局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邹俊善、刘国山、陈鼎瑜、郑颖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珠海港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