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00072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朝安)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朝安,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家, 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家,电力勘测设计大师。历任北京国电华北电 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 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 理、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人自2018年5月15日 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12月30日离任。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朝安) 2024年度,作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 的权利,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严格审核公司拟提交董事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