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00052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谌新民)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谌新民)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作为广东广弘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本人 2024 年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任广东省人力资源研究会会长、广州华商学院特聘教 授,2024 年 2 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 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关联人以 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独 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1 - | | 本报告 | | 现场出 | 以通讯方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 | 出席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