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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992TAIFU PUMP(300992)2025-04-27 08:0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 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董事长和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