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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深圳市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计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深圳市中兰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 理。 第三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1)《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做出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 1 (2 ...